口腔工艺技术专业设置标准
来源:  时间:2007-03

一、专业设置基本依据

1、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。
2、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。
3、办学指导思想明确,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。
4、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 和业务管理制度。

二、专业教学组织

1、设置口腔工艺技术专业学科,下设口腔基础、口腔临床和曰腔修复等教 研组,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。
2、专业学科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、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 水平。
3、教研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、专业实践能力及管 理水平。

三、专业师资配备

1、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任职资格。
2、专业课教师中,本校专、兼职教师不少于80%。
3、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,有正式聘 任手续,并相对稳定。
4、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(含毕业实习生)之比为1:25~1:35。
5、以每年招收两个班为基础,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:口腔解剖 生理学、托牙学各2名,口腔修复材料学,口腔内科学、口腔外科学、曰腔正畸 学、冠桥学各1名。两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。
6、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低于60%,高级职称者不低于15%。
7、专业课教师每3年应有6个月(可累计)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。

四、专业设施

1、设置口腔修复学实验室、口腔临床实验室等。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不 少于90m2,并有相应的准备室、仪器室。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。
2、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及模型见附表1、2。
3、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,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%以上。
4、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、视听教材。

五、毕业实习

1、 有相对固定的县级以上实习单位。
2、 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,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到90%以上,并有出科考试。
3、 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,各科室均有带教老师。带教老师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医(技)师以上技术职称。
4、 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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