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腔工艺技术专业设置标准
来源:  时间:2007-04-05 18:09:23

一、专业设置基本依据

1、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。
2、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。
3、办学指导思想明确,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。
4、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 和业务管理制度。

二、专业教学组织

1、设置口腔工艺技术专业学科,下设口腔基础、口腔临床和曰腔修复等教 研组,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。
2、专业学科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、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 水平。
3、教研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、专业实践能力及管 理水平。

三、专业师资配备

1、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任职资格。
2、专业课教师中,本校专、兼职教师不少于80%。
3、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,有正式聘 任手续,并相对稳定。
4、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(含毕业实习生)之比为1:25~1:35。
5、以每年招收两个班为基础,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:口腔解剖 生理学、托牙学各2名,口腔修复材料学,口腔内科学、口腔外科学、曰腔正畸 学、冠桥学各1名。两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。
6、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低于60%,高级职称者不低于15%。
7、专业课教师每3年应有6个月(可累计)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。

四、专业设施

1、设置口腔修复学实验室、口腔临床实验室等。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不 少于90m2,并有相应的准备室、仪器室。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。
2、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及模型见附表1、2。
3、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,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%以上。
4、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、视听教材。

五、毕业实习

1、 有相对固定的县级以上实习单位。
2、 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,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到90%以上,并有出科考试。
3、 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,各科室均有带教老师。带教老师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医(技)师以上技术职称。
4、 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

附表1 口腔工艺技术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

名称 单位 数量  
台式电钻 台 40  
无缝压冠机(上海) 台 1  
高频离心铸造机 台 1  
马福炉 台 1  
高速打磨机 台 1  
喷砂机(烤瓷) 台 1  
喷砂机(钢托) 台 1  
真空搅拌机 台 1  
振荡器 台 1  
电解抛光机 台 1  
观测仪 台 1  
桩钉机 台 1  
电热恒温干燥箱 台 1  
电热煮沸消毒器 台 1  
口腔检查器械 套 40  
牙周病手术器械 套 4  
弯机头 台 40  
技工大小锤子 套 40  
冲蜡及热处理设备 台 4  
石膏调拉拌器 台 12  
各种型盒 套 40  
技工剪 套 40  
熔铅勺 台 40  
大铁砧及附座 套 4  
小铁砧 套 1  
超声波清洗仪 台 1  
石膏模型修整机 台 1  
烤瓷炉 台 1  
技工台 台 40  
自动银汞调合机 台 1  
超声波洁牙机 台 1  
观片灯 台 1  
高速涡轮机 台 1  
焊接机 台 1  
仿头模 台 40
种类技工钳 台 40  
蜡牙雕刻器械 套 40  
齿科打磨机 台 1  
龋病治疗器械 套 40  
髓病治疗器械 套 40  
各型车针 套 40  
各型磨光 套 40  
牙托粉调拌器材 套 40  
石膏剪 套 4  
压榨器 台 12  
简单或可调架 台 40  
Hanau架 台 4  
缩颈器 台 80  


附表2 口腔工艺技术专业教学模型

名称 单位   最低数量  
全牙列 套 1  
无牙列 套 1  
全口托牙修复步骤 套 1  
局部托牙修复步骤 套 1  
全冠锤造修复步骤 套 1  
全冠、3/4冠、桩冠、核桩冠修复步骤 套 1  
固定桥修复步骤(单端、双端、复合) 套 1  
烤次冠修复步骤 套 1  
马里兰桥模型 套 1  
牙颌畸形模型 套 1  
活动矫治器、固定矫治器制作步骤 套 1  
全口塑料防卸 套 1  
大型牙体模型 套 1  
无牙列模型 套 40  
牙列模型 套 40  
牙列畸形模型 套 40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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